《东方大学城城区宠物饲养管理办法》日前出台,依照规定,今后凡是大学城城区内被饲养的宠物必须持有相关部门开据的“户口簿”(饲养许可证)和“健康证”(宠物免疫证明),此外,宠物主人还得为心爱的“宝贝”填具“饲养宠物声明书”,并随时看管好各自宠物的行为是否影响到了群众生活和城区环境。
据了解,该办法中除对管理部门的职责作出明确划分外,还规定了宠物饲养者应尽的义务,这其中既指出饲养者对宠物咬伤人应承担民事责任,还对宠物在户外随意大小便、任意鸣叫等行为做出原则禁令,更将宠物不得搭乘本城区的交通工具,不得进入任何餐饮、商贸等公共服务区域、服务机构写入办法中来,以有效预防传染病的发生,确保广大师生的人身安全。
2006年底,各类媒体曾对犬伤人事件做出多次报道并对其所折射出的不文明现象进行深入评说,节目一经播出,群众反响强烈。而今,《东方大学城城区宠物饲养管理办法》的出台也正是基于加强东方大学城的城区管理,维护并进一步创建东方大学城和谐、文明、有序的高教环境,相信此办法的实施会得到城区师生及业主的大力支持,以实际行动营造美好家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