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校、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国庆、中秋节日期间的安全保卫工作,确保大学城的稳定,现将国庆、中秋期间安全保卫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加强值班。各院校、各单位要明确固定的值班人员和值班电话,确保24小时值班人员在岗;值班人员通讯工具必须24小时开机,保持通讯畅通;各院校、各单位的详细值班表务必在9月30日上午12:00前分别报教育工作处和管委会办公室。
二、切实加强留校学生的管理。各院校应加强留校学生的管理,特别要加强留校学生的住宿管理。各院校保卫组织和宿管人员一定要认真负责做好此项工作,要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离校学生必须请假,经允许后方可离校,学生返校后要及时向学校销假;要建立住宿登记制度,要有书面记录;未经允许学生不得夜不归宿,也不得留宿外人。
三、注意防火、防盗。各院校、各单位要在节前对主要部位进行一次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防患于未然;各院校还要做好学生安全教育。
四、节日期间各院校、各单位如遇突发事件或紧急情况,请速报管委会值班室,电话:6050315。
特此通知
东方大学城管委会
2006年9月29日
编辑:liya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