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复试
1、复试时间:一般为每年4月份,具体另行通知;
2、复试地点:浙江师范大学;
3、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时需加试两门大学本科主干课程,加试课程见招生专业目录加试部分;
4、复试科目具体见招生专业目录;
5、复试办法另行通知。
七、录取
(一)我校在经过复试和政审后,根据“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确定录取名单;
(二)招收为定向、委托或自筹经费培养硕士生,必须与我校、用人单位签订定向或委培协议书后方可录取。
八、就业
(一)非定向与自筹经费研究生毕业采取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方式就业;
(二)定向和委培研究生按《定向、委培协议书》要求就业。
九、其他
(一)上述说明如与国家2008年招生文件精神不符,以国家文件为准;
(二)专业名称前带▲的为浙江省重点学科;
(三)根据教育部招生文件的规定,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业务课考前辅导班;
(四)如需我校往年自命题科目考试试题(2004-2007年)和考试大纲,可到我院网站免费下载。我校不办理参考书目邮购事宜,各位考生可到当地书店购买或与浙师大枫林晚书店联系,联系人:陈吉平,联系电话:0579-82283921、82283922;
(五)考生应随时关注我院网站(http://yjsb.zjnu.net.cn),我们会及时将有关招生信息在网站上予以公布。
热忱欢迎各地有志青年报考浙江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
招生单位:浙江师范大学招生单位
地址:浙江省金华市
邮编:321004
招生单位代码:10345
联系电话:0579-82282645
传真:0579-82280023
联系部门: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联系人:阮老师、王老师
网址:http://yjsb.zjnu.net.cn
E-mail:yzb@zjn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