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自考法律专业期间,常被一些没有学过法律的人置疑:“你们学习法律的无非就是背法条了是不?这还不好学!”其实,单单去背法条是永远学不会法律的,就像医生只知道各种中草药,不会对症下药似的。学习刑法也一样,法条是要看的,但其真谛还是要吃透刑法的法理,掌握刑法学的规律。下面我把自己学习刑法的一些经验和正在学习法律的同仁们共享,希望能给他们提供一些必要的帮助。
一、选择好教材和参考书
大多自考生都是用自己所报学校的自考教材,但是我建议大家再买一本北大高教版本的红皮书,面向21世纪课程教材,主编:高铭暄马克昌(第三版)。为什么要给大家推荐这本书呢,因为刑法的学说很多,但是这本书采纳的基本上是学界的通说。而且其他版本的教材包括自考书的编写都是以这本书为蓝本。可能这本书对大家来说,有点难度,但是我觉的总论中,大家在看自考教材的时候,有些不明白的地方可以看这本书。这本书完全可以成为大家无声的良师益友。
二、从宏观上把握,理清思路
由于刑法本来体系就很庞大,对于初学者特别是自考生来说更是容易搞混。如果首先在学习之前能理清思路,搞清大体的框架,学习起来就不那么难了,而且会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比如说刑法学总论,就三大块,本体论(概念、原则、效力)、犯罪论(犯罪构成、犯罪形态、阻却犯罪的正当行为)刑罚论(制刑、量刑、行刑、追诉时效),大家只要把这三大块搞清了基本上就没问题了。无论是自己看第一遍书时,还是复习时都按照这个体系来,很容易就把所有的知识放进大脑了。
三、紧扣两条线,通观全篇
第一条线是犯罪构成四要件。这条线可以说是刑法的顶梁柱,没有了它刑法就无从谈起。每一个行为是不是构成犯罪就是用它来衡量,反过来只要是犯罪一般都必须具备这四个要件。对于犯罪构成四要件,也即客体、客观方面、主体、主观方面,大家一定要花大量的时间去理解,因为太抽象了。我记得当时学习时,老是分不清,或者记住了又忘了。大家不要怕,只要反复琢磨定会吃透,首先从概念记起,如果实在搞不懂,也不要放弃后面的学习,接着看后面的,到看分论时,再回过头来翻这块,结合自己对具体罪名的学习慢慢来理解,最后就能达到融会贯通的地步了。比如,在犯罪主观方面中的犯罪故意和犯罪过失中很多同学搞不清楚,但大家在学习分论时融汇到具体的罪名中学就很容易能分清了。第二条线是犯罪形态。这条线也是非常重要的,由于具体的犯罪行为不同,就会出现各种特别的情形,犯罪形态就是围绕来解决这方面问题的。比如在抢劫犯罪中,犯罪人的行为停止时间不同,就有可能出现犯罪中止、犯罪未遂的情形。这条线弄好了,对于案例题答起来就很容易了。
四、抓住重点和难点,学会总结和归纳
刑法内容很多,要不要全看呢?答案是否定的。这点在刑法分论的表现很具体,比如说刑法分论共有10大罪名,其中两大类罪(危害国防利益罪、军人违反职责罪)无论是自考还是考研考司考绝对不考!还有两大类罪是很少考,那就是危害国家安全罪、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大家在学习中要不断总结,又比如,在具体的某一类罪名中又有常考的罪名,就侵犯财产罪中一共12个罪名,但常考的就5大罪名,也就是抢劫罪、盗窃罪、诈骗罪、侵占罪、敲诈勒索罪这些了。还有贪污贿赂罪也一共12个罪名,但是常考的就贪污罪、挪用公款罪、受贿罪这3个罪名。大家在学习中多看一下历年考题,把常考的罪名都归纳出来,很快就能掌握复习刑法分论的要领了,也不用在一个罪名一个罪名的去复习了。
五、记一些顺口溜,学会深入浅出
在刑法学习中,有许多的概念很难搞清楚,尤其大家都是自己看书,身边又没有可以问的朋友老师,那么怎么办呢?我建议大家一来是自己编一些简记的顺口溜帮助自己记忆,二来是在网上找一些学习的资料,看别人的笔记等等。比如说,像犯罪中止和犯罪未遂,大家很难区分,特别是在具体的案例中,我们可以用这两个词概括,犯罪中止是“能达而不欲”,犯罪未遂是“欲达而不能”,这样一总结不就很简单了嘛。以后不管是什么案例大家就用这十个字来判断就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