⑤不用归还的债务,即因债权人的原因确实无法归还或不用归还的负债。
⑷清算损失:①财产盘亏损失,按账面价值入账;
②财产变现损失,即实际变现价值小于账面价值的差额;
③财产估价损失,即不变现财产的估计价值小于账面价值的差额;
④经营损失,即清算过程中处理未完经营业务所发生的损失;
⑤无法收回的债权,即坏帐损失。
2、债务的清偿:⑴支付应付未付的职工工资、劳动保险费等;
⑵缴纳应缴未缴的税金;
⑶清偿各项无担保债务。
3、剩余财产的分配:⑴独资企业的剩余财产全部归原投资者所有;
⑵有限责任公司、国内联营企业、中外合营企业的剩余财产,按投资各方的出资比例或企业章程、协议所规定的办法进行分配;
⑶股份有限公司的剩余财产,应先按优先股份面值分配给优先股东;然后按普通股东的股份比例分配给普通股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