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护理专业、部门委托开考专业每科次28元(不分本、专科);
3、实践性环节考核,毕业考核(设计)每人缴纳报名费10元;课程实践考核报名费按每科次10元缴纳,考核费由考生按规定直接向主考院校缴纳。
4、新考生办理准考证时一次性缴纳电子档案信息费每人20元(准考证工本费、《考生手册》、《报名卡》、《报考卡》等费用已包含在电子档案信息费中,各报名点不得再另行收费)。
三、实践性环节考核
1、课程实验:凡本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实践课程的理论部分成绩合格,考生凭课程合格证书、准考证即可报名;
2、综合实践(综合作业、临床考核):各专业考生在取得本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专业基础课、专业课程(含课程实践)合格成绩后,凭课程合格证书、准考证报名;
3、论文答辩(毕业设计):本科段、独立本科段各专业考生,在取得本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专业基础课、专业课(含课程实践)合格成绩后,凭课程合格证书、准考证报名。
(三)“计算机应用基础”、“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两门课程分别用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NCRE)一级、二级VISUAL FOXPRO或全国计算机应用技术证书考试(NIT)中“计算机操作基础模块”、“管理系统中信息技术的应用模块”顶替,不再单独组织课程考试和实践性环节考核,考生可在设点的院校就近报考。
全国英语等级考试(PETS)二级和三级合格证可分别顶替自学考试英语(一)和英语(二)课程。
凡取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NCRE)、全国计算机应用技术证书考试(NIT)、全国英语等级考试(PETS)合格证免考有关课程者,不再办理免考手续。由地区自考办审验合格证原件,并在复印件上签字盖章后装入考生考籍档案上报(不再另行收费),详情见《2006年自学考试须知》。
四、注意事项
(一)英语专业“听力”、“口语”、“口译与听力”课程考试报名时间改为2007年5月25日至6月10日。报名地点:甘肃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地址:兰州市雁宁路399号,电话:0931--8585258); 考试时间改为2007年8月4、5日两天。考试地点:西北师范大学外语学院。
(二)凡取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合格证顶替相关课程(具体要求见《考试须知》);全国公共英语考试二级和三级合格证分别顶替英语(一)和英语(二)者,不再办理免考手续。地区自考办审验合格证原件,并在复印件签章后装入考生考籍档案(不再另行收费)。
(三)全省必须使用本简章发布的统一专业和课程代码,不得更改。
(四)考生报考时先确定所学专业,并查对该专业的课程、课程代码、学分,然后对照“报考简章”中《开考课程及时间安排表》选择课程报考。
(五)从2007年4月开始,《大学语文》(专)和《大学语文》(本)一律调整为《大学语文》;《高等数学》(二)一律调整为《线性代数》(经管类)、《概率论于数理统计》(经管类)二门课程。政治学转移(独立本科段)中《党的建设》调整为《国家公务员制度》、《中国近现代政治制度》调整为《中国政治制度史》。
(六)考生可凭准考证(新系统)在本省内异地报考,但在同一次考试中,不得在两个以上(含两个)地区重复报考,否则视为无效。
(七)考生必须凭“两证一单”即准考证、身份证(含军人、武警人员证件)、考场座号通知单参加考试。考生坐错座位,其成绩以零分计。
(八)规定:“开考十五分钟后考生不得进入考场,考试终场前三十分钟方准交卷出场,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考生(包括监考教师和其他考务人员)不得携带通讯工具、商务通、快译通等考场违禁物品进入考场”,否则以违纪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