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合并准考证号
考生持有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准考证可在省内不同市、县(区)报考。考生报考不同专业,无须办理改报专业的手续。凡持有两个以上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准考证号的考生,必须办理合并准考证号的手续,将其中一个准考证号的各门课程合格成绩转入另一个准考证号,以后只须持后一个准考证号参加考试。办理的步骤如下:
(1)考生登录“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www.setgd.edu.cn),通过系统中的考籍和转免考管理模块的合并准考证号功能提交合并准考证号的申请。
注意:考生在申请时,应先校对两个准考证号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身份证号、相片)和源准考证号记录的合格成绩是否正确,如有误,需先提供相关资料办理数据更正手续后方可申请合并准考证号。
(2)到深圳发展银行交10元/证的转考费。
(3)凭缴费票据、准考证、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每周二、四(节假日除外)到深圳市自考办办理合并准考证手续。
(4)考生在办理合并准考证号手续登记50个工作日后,通过系统查询审核结果。办理合并准考证号后,源准考证号不能再使用。
4、免考
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等学校及自学考试专科以上(含专科)的毕业生(及肄业生、退学生)报考自学考试,根据有关规定,可申请免考已学过并考试成绩合格的有关课程。办理的步骤如下:
(1)登录“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www.setgd.edu.cn),通过考籍和转免考管理模块中的“免考申请”功能提交免考申请。
(2)到深圳发展银行交10元/科的转考费。
(3)凭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书和成绩表的原件及复印件(如成绩表需从本人档案中复印,档案所在单位劳动人事部门须在复印件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如成绩表需从原毕业学校复印,须由原毕业学校教务处在复印件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缴费票据,每周二、四(节假日除外)到深圳市自考办办理免考手续。
(4)考生办理合免考手续50个工作日后,通过系统查询审核结果。
(九)考籍更正
1、基本信息更正
考生发现自己的考籍信息有误,应尽快办理考籍更正手续(考生可通过“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公共查询”模块中的“考生信息查询”功能查核本人的基本信息)。办理的步骤如下:
(1)考生登陆以上系统,通过考籍和转免考模块中的“考籍更正申请”功能提交申请。
(2)对于姓名、身份证号码、出生年月、相片等关键信息有错误的,考生需凭准考证、身份证、户口簿、户口所在地派出所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每周二、四(节假日除外)在深圳市自考办办理资料核对手续;其他信息只要直接在网上进行更正即可。
(3)考生办理考籍更正手续50个工作日后,通过系统查询审核结果。
2、成绩更正
考生可通过“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www.setgd.edu.cn)“公共查询”模块中的“考生信息查询”功能查核本人的成绩,若发现有不准确的可办理成绩更正手续。办理的步骤如下:
(1)考生登陆以上系统,通过考籍和转免考模块中的“考籍更正申请”功能提交申请。
注意:考生若办理实践环节考核课程(含毕业论文)或委托开考课程的成绩更正,须通过主考学校模块中的实践环节考核成绩更正功能,向主考学校提出申请。主考学校初审后将有关材料上报省考办,不用向市自考办提出申请。
(2)持交准考证、身份证、课程合格证书或成绩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每周二、四(节假日除外)到深圳自考办办理成绩更正手续。
(3)考生办理考籍更正手续50个工作日后,通过系统查询审核结果。
(十)毕业和学位
毕业:应考者按专业考试计划完成规定课程的考试和考核,并取得合格成绩,可申请毕业。
1、申请毕业手续的时间:毕业手续每年办理两次,分别为:6月15~17日、12月15~17日,逾期延至下一次毕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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