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目前计算机等级考试、英语等级考试的成绩无法对应转入自学考试考生成绩中,若到办理毕业时才提供等级证书作为顶替相应课程的依据,必然影响审核毕业材料的进度。因此,根据粤考试中心[2001]64号文规定:“今后凡按规定用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英语等级考试合格成绩顶替自学考试相应课程的,须提前办理免考手续。”
5、6月份申请毕业的考生或12月份申请毕业的考生,何时申请办理转考、改报专业、免考手续?
上半年6月份申请毕业的考生,必须在5月1日前办理转考、改报专业、免考申请手续;下半年12月份申请毕业的考生,必须在11月1日前办理转考、改报专业、免考申请手续。逾期办理的,推迟一届毕业。
6、办理了毕业登记,什么时候可以领取毕业证书?
在市考办办理毕业登记,只是对考生的毕业材料进行初审,考生是否符合条件毕业,最后由省考办批复。毕业登记的审核结果一般在登记后4——5个月寄信通知考生。
7、考生已按专业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考试且成绩合格,什么时间在哪里办理毕业登记?
按广东省自学考试工作日程安排,自学考试应考者办理毕业登记的时间:上半年为6月15——20日;下半年为12月15——20日。凡达到毕业要求的应考者,应在当地自考办规定的时间内,及时办理毕业登记手续。广州市属其他区(市)考生(请到各区、市考办查询具体办理时间)回原报考点所在地自考办(招考办)办理。逾期办理的,推迟一届毕业。
8、独立办班学校考生什么时间办理毕业登记?
根据粤教委[2003]2号文规定:“从2003年1月起,独立办班学校考生的毕业时间调整为:上半年6月;下半年12月。” 因广州市自学考试毕业生较多,故独立办班考生的毕业登记日期另作安排。广州市独立办班考生的毕业登记由办班学校统一带队集体办理(不接待个人办理),其具体办理的时间、地点由办班学校通知,请考生主动与办班学校联系。逾期办理的,推迟一届毕业。
9、在外市、县参加自学考试,能否在广州市办理毕业登记?
使用同一准考证号,在不同市、县参加自学考试的考生,必须在最后一次报考时填涂毕业地点,毕业时方能到该市、县办理毕业手续;否则只能到第一次报考的市、县办理毕业手续。
10、取得原教育厅组织的自学考试课程合格成绩,还可以顶替广东省自考委组织的自学考试的相应课程吗?
可以。中小学教师自考系列的考生办理毕业登记时,应上报原广东省教育厅自考办的成绩通知单复印件,并在复印件上按有关专业的课程顶替表对应的课程填上课程代号,以便将成绩补录入电脑中。 英语教育(615)专业,原精读(一)、原精读(二)课程顶替高级英语(一)课程,须将原课程名称及合格成绩用手工填入毕业生名册、毕业生登记表上。
11、用哪种准考证号办理毕业登记?
根据粤考试中心[2002]93号文规定:从2002年6月开始,考生一律用12位准考证号的准考证申办毕业。 如考生持有二个以上准考证号的课程合格证,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前办妥成绩合并手续方能办理毕业登记。
12、违纪的考生当期可以办理毕业登记吗?
违纪的考生有被推迟毕业处罚的,在处罚期内不能办理毕业登记。
13、什么情况可以申请学位?
请参阅《报考必读》第15页,也可与主考学校或广东省高教厅学位办(东风东路723号)联系,电话:37627223.
14、什么时候可以办理毕业登记?
办理毕业登记的时间上半年为6月15——20日,下半年为12月15——20日。如属于独立办班考生的毕业登记另作安排,由办班学校负责统一带队集体办理(不接待个人办理 ),其具体办理的时间、地点由办班学校通知,请考生主动与办班学校联系。
15、有关毕业论文的凭据问题。
毕业论文成绩是由主考学校负责通知。毕业登记时如电脑数据有该科成绩,可免出示其成绩通知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