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的“陪酒事件”和2003年曾被媒体披露过的江西省文艺学校萍乡分校学生“夜总会实习事件”一样,相对真实地呈现出同一类演艺市场的供需关系,以及由此而来的利益链环上各个节点的运作规律和现实边缘。对于舞蹈的艺术想象之外,这些金字塔底部的真实和构成它们的细节,更令人震撼。
要求整改的舞蹈学校
桂林舞蹈中等职业学校2006级103名学生,入学6个月后,就面对着校方“演艺实习”的动员。校方描绘这为期1年的实习前景包括“杭州正规演出场所”,“有实习工资”,“前3个月750元,以后增加到每月1000元”。“自愿报名”和“校方筛选”下,中选的23名女生于10月9日和10日两批前往杭州。“实习基地”是黄龙体育馆商圈内的若干个演艺吧,酒水之外,客人向表演者赠送“花篮”的提成,是演艺吧老板更看重的利润来源,“陪客人喝酒”成为“花篮”销售的潜规则。年仅十五六岁的实习女生们不仅要在这样的环境中跳舞,也同样被老板们强加着必须适应潜规则。“领队”师姐临时传授的脱逃技巧,并不能让她们每晚都那么幸运。
本能的排斥和实习工资的诱惑之间,女孩们做出最终抉择并不容易。23人中率先要求停止实习的只有2个人,后来增加到6个,而且是同乡——事后退学的10名学生,全部来自同一个乡,其中2名并没有参与此次实习。孩子们的想法很简单,“只要回来就好”,愤怒的是感到受骗的家长们。从媒体到妇联再到教育局,“陪酒”事件进入官方视野,教育局组成了专门调查组,继就事论事的调查结论之后,教育局通报全市,对这所民办学校的“严重违规办学行为”进行了严厉惩处,责令学校“全面整改,期间禁止招生”,“召回所有实习学生,退还所有违规收费款项”。
被召回来的学生,目前呈现出一种“杭州没有人强迫我们陪酒”的集体认知。对于陌生人的提问,她们选择了沉默和报告老师。面对必须要回答的提问,她们表达了“如果学校组织,还是会去实习”的愿望。而老师们更乐于强调的是,实习的女孩们大多数“根本就不想回来”,“跟领队的关系很好”,“现在还在问什么时候能再去实习”。还有59名学生不顾校方劝阻,情愿放弃学籍,直接从实习进入了工作。
民办艺校的双重身份
京剧演员、保险公司职员、下海商人,这是桂林舞蹈中等职业学校董事长郭桂生41岁之前的人生经历。广西戏剧学校中专毕业之后到南宁的剧团是按部就班,他一度也是唱得小有名气的国家三级演员,转行后回到桂林进保险公司,1991年下海经商,跑到巴拿马做贸易时已经35岁。从国外回桂林,郭桂生发现了新的投资机会,“跟以前的师兄师弟们联系,他们中好多人都在南宁办起了艺校,办得都还不错”。郭桂生发现,这个领域的“就业市场非常好”,好到“完全是供不应求的程度”。那时候南宁的艺校早已发展得很具规模,有近20家,而且“因为桂北的女孩子好看,都来桂北招生”。1997年,郭桂生投资50万元,创办桂林舞蹈中等职业学校,算是桂林最早的民办艺校之一。
学校起步规模不算大,并没有校园建设的硬件投入,只是租用办学场地,有专门的练功和排练场地,是舞蹈学校对办学场地的首要要求。其余就是要有能满足学生的居住和基本文化课需求场地。起初拿固定工资的专职的教职员总共9个人,第一年招来的学生只有47个。最初的招生,按照郭桂生的描述,“完全靠诚意”,是在桂北地区翻山越岭、到农民家里费劲唇舌“很辛苦的事情”,家长们关注的是两大的问题——学费和就业,他们缴纳不起每学期2000元左右的学费,也疑惑孩子们学了3年跳舞出来究竟能找到什么样的工作,是不是吃青春饭,这个学校是不是骗人的。尽管学校许诺了就业前景,也同意先拖欠学费,经过了郭桂生的反复到访动员,最后把孩子送来上学时,家长们依旧将信将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