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进一步明确青少年学生普法工作的目标与重点。对青少年学生的法制教育要突出宪法教育,着力提高青少年学生的公民意识和法律素质,培养学生形成依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的意识,养成遵守法律、崇尚法律、依法办事的精神。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把学校特别是中小学校的学生法制教育情况和成效,作为考核学校工作的内容之一。
第二,按照学校法制教育的教材、课程、师资和经费的“四落实”的要求,建立全面、系统的学校法制教育的课程体系和教学方案。要把环境保护、道路交通安全、应急避险、国防教育、疾病预防等知识,统一融入到学校法制教育的课程当中,组织编写内容丰富、形式生动活泼、易于为学生接受的系列法制教育读本,加强学校法制教育教师队伍建设,形成法制教育的教学研究机制,使法制教育尽快融入学校整体的教育教学活动当中。
第三,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学校、社会、家庭相结合的法制教育网络,不断丰富学校青少年法制教育的内容与形式。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积极加强与司法、公安、综合治理机构、共青团组织、妇联、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等部门的联系,建立法制宣传教育的协作机制,充分利用司法机关、社区、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等各种资源,使学生们接触和参与社会法制实践,了解社会法制的进程。此外,还要利用课外教育、社会实践,举办法制专题讲座、开展普法大奖赛等多种形式,借助电台、电视台、报刊、网络等多种媒体,不断丰富学校法制教育的内容,创新教育形式和手段,增强青少年法制教育的互动性、趣味性和感染力。
问:教育系统“五五”普法规划中特别提出了要推进依法治教、依法治校工作,对普法工作有何意义?
答:普法工作要与推进依法治教的实践相结合。“五五”普法期间,各级教育部门要按照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要求,切实推进依法行政,进一步完善依法、科学和民主决策机制,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加强教育行政执法和行政监督,切实转变政府职能,健全行政申诉、复议等法定救济渠道,保护公民合法权益。各级各类学校则要依法完善学校内部管理制度,健全符合法制精神和法律规定的学校内部管理体制,形成符合法制理念的校园秩序和文化氛围,使学校成为青少年学生参与法制实践、培养法制观念、提高法律素质的重要场所。
问:教育系统“五五”普法工作的工作步骤如何安排?
答:教育系统“五五”普法规划从2006年开始实施,到2010年结束,分为三个阶段:
2006年是宣传发动阶段;2007年到2010年是组织实施阶段,教育部将在2008年开展督导检查活动;2010年是检查验收阶段,教育部将按照全国普法办的有关要求,对教育系统“五五”普法规划的实施情况进行总结评估、检查验收。(焦新)
《中国教育报》2006年12月4日第2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