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查明,2002年,徐晶利用担任北京工业大学一实验室负责人的职务便利,在负责为该实验室采购设备过程中,通过让设备供应商抬高合同金额的手段,侵吞采购款90余万元。后徐晶将该款用于购买房屋、车辆等个人消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