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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教育局:学生因交通原因迟到 老师不应批评

http://www.zk168.com 招考信息网  2006-11-30 8:58:54 东北新闻网

关爱孩子冬季出行,市教育局呼吁

低年级学生上下学家长应接送

相关规定:学生因交通原因上学迟到,老师不应批评

    近一个时期以来,各地相继发生了几起学生因乘坐不安全交通工具上学导致的安全事故,再次给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敲响了警钟,也引起了市教育部门深深的关注和担忧。11月28日,市教育局委托本报发出致中小学家长的公开信,希望全市中小学生家长切实担负起监护人的责任,以彻底摆脱交通原因给孩子生命安全造成的威胁。同时要求学校对学生因交通原因造成的迟到现象,不应予以批评。

    公开信中说,目前,沈阳市加大了对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教育力度,并采取了一系列有效措施,加之广大家长的配合,学生交通安全工作较为平稳。但随着城市发展进程加快,市内交通较为拥挤;随着农村九年一贯制学校建设步伐的逐步深入,农村学生上、下学距离不断加大,加之时值冬季,道路状况较为复杂,对于绝大部分是未成年人的中小学生来说,上、下学的交通安全问题再次成为威胁孩子生命安全的一个潜在因素。因而市教育局发出呼吁:

1.对于低年级或步行上、下学的学生,家长应亲自担负起每日上、下学的接送任务;特别是沿公路上学、放学的学生,家长应按时接送,以确保学生安全。

2.对于乘坐交通工具上、下学的学生,家长如果不能亲自陪同,一定要嘱咐好孩子,注意上、下车和过马路时的安全,确认安全后才可以通行。

3.对于农村乘坐专门接送学生的车辆,家长应在所在学校的组织下,与车主签订有关乘车协议,并教育孩子不乘坐拥挤车,不乘坐超速车;同时遵守乘车协议规定,在乘车过程中不要随意打闹,不要将头手伸出窗外,做到文明乘车。

4.广大中小学生家长,在为孩子选择乘坐车辆时,一定要帮助孩子识别车辆的合法性,凡承担接送中小学生任务的车辆都应具有交通部门的营运合格证,并有统一的营运标识。凡不具备上述条件的,都将视为非法接送车辆,家长要注意识别,并教育孩子坚决不乘坐此类“黑车”。沈阳晚报上正陆续刊登合格校车的名单。

5.由于冬季的特殊原因,希望家长能给予孩子更多的帮助,应经常性地询问孩子上、下学的安全状况,并及时解决困难。学校对学生因交通原因造成的迟到现象,不应予以批评。

(沈阳晚报记者李明欣)


责任编辑:XiaoYu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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