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资格审查主要审查考生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毕业文凭等证件。应届普通高中、中职学校毕业生报考时尚未取得毕业证书,可由就读学校出具证明,结合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学籍确认其学历资格。报名后在考试前如考生不能达到毕业、肄业或结业条件的,不能参加高考,由考生就读学校出具书面材料,考生所在招考办不发给准考证,并将其准考证上交省教育考试院高考办。
4.未满16周岁尚未办理居民身份证的考生,可以到本地户籍管理机构查询自己的身份证号,并由户籍管理机构出具证明;退伍军人未来得及办理身份证的,须持户口簿和乡镇(街道)以上户籍管理机构的证明;现役军人没有身份证的,须持军官证及现服役部队政治部(处)的身份证明材料;是本地户口但身份证为外省(市)或本省外市(州)、县(市、区)的考生,必须持户口簿或乡镇(街道)以上户籍管理机构的证明。户籍管理机构的证明材料上必须具有考生照片(加盖骑缝章)和承办人签名或盖章。
5.根据省教育厅、省公安厅《关于高等职业学校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就读一年制中职有关问题的紧急通知》精神,我省所有高等职业学校招收高中毕业生就读的一年制中职生,户口不在我省的学生,一律不得在我省报名参加普通高考、高职统考;本省户口的学生,不得参加高职统考。
6.考生资格审查一律出示证件原件,同时上交各类证件的复印件。复印件由资格审查人员签名后汇总交县(市、区)招办留存备查。
六、报名方式
我省07年普通高考实行无纸化报名。具体报名流程为:考生到报名点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考生交纳报名考试费并领取报名号——报名点组织考生分批上机输入个人报名信息——县(市、区)招考办以报名点为单位分批组织电子照相——县(市、区)招考办合成考生报名信息并打印考生报名登记表——报名点组织考生本人对报名登记表进行校对修改并签字确认。
保送预备生和部分高校提前单独招生的考生也必须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的报名。凡经高校确定录取并由省招办办理了录取手续的保送生及提前单独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的文化统考。
七、报名要求
1.组织考生报名是普通高考的重要基础性工作,任务重、时间紧、要求高,各地必须提高认识,高度重视,严密组织。今年是我省首次实行无纸化报名,各级招考办尤其是各中学要认真做好考生报名指导工作,各报名点要为考生报名准备好计算机和网络设备,创造良好的报名条件和环境。
2.严格审查考生报名资格。各地要将资格审查工作明确到岗,落实到人,谁主管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要采取强有力的措施杜绝“高考移民”(即外省户口人员在我省报名);杜绝高二学生报名;杜绝往届生以应届生或应届生以往届生名义报名;杜绝考生两地或两次重复报名;杜绝普通高中毕业生参加高职统考的报名;杜绝其他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报名。资格审查出现问题要一查到底,不仅要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还要追究主管负责人的责任。
3.考生在报名时均应在报名系统的有关界面认真阅读《诚信考试承诺书》,点击同意即视为签定承诺书。
考生应严格按照报名系统规定的程序操作,认真、完整、真实、准确地输入有关报名信息,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各项报名手续。对个人报名信息要认真校对,签名确认。考生报名登记表只能由考生本人签名确认,其他任何人不得代为签名。签名确认后如因本人失误造成报考科类、性别、姓名等信息错误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逾期不报名或不签名确认“200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报名登记表”者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
4.各地招考办向省教育考试院上报考生报名信息后,个别考生因病或长期外出等客观原因错过正常报名时间,又要求报名参加高考的,可以申请补报名。补报名由县(市、区)招考办审核并决定是否受理。补报名最后截止时间为3月31日。各县(市、区)招考办补报名考生信息于4月4日前一次性上报市(州)招考办和省教育考试院。在上报补报名信息时要同时递交专题报告并附上补报名考生名单,经省教育考试院高考办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后,方可将补报名考生信息并入该单位考生信息库。超过补报名截止时间的一律不再受理补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