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类文科考生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文)、外语和文科综合,艺术类理科考生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理)、外语和理科综合。语文、数学(文、理)、外语三门科目的卷面分满分各为 150 分,文科综合、理科综合两门科目的卷面分满分各为 300 分。四科成绩均计入总分。
六、上报考生报名信息
报名结束后,各县(市、区)招办将考生报名信息及时上报到地级市招办,地级市招办汇总后务必将报名信息光盘于 2007 年 1 月 20 日前送交广西招生考试院普通高校招生处。
七、其他
(一) 报考区内外院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 必须参加我区组织的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且统考成绩合格者方能按学校的录取规则参加录取(未涉及的专业除外)。
(二)对我区艺术专业全区统一考试未涉及到的专业,由招生院校自行组织专业考试。
(三)按艺术类招生的高职(专科)专业一律使用我区统考考试合格考生的专业成绩,区内外高职(专科)院校不再自行组织专业考试。
(四)报考广西艺术学院等 31 所独立设置的艺术院校的考生,参加全区艺术专业统一考试并合格后,还要参加学校按规定组织的专业考试。
报考除 31 所独立设置艺术院校之外的区外院校本科层次艺术专业的考生,如报考学校要求加试,还需参加学校组织的加试。
(五) 2007 年我区为单独组织艺术类专业考试的区外院校设置两个艺术专业考试考点:
南宁市第五中学考点(南宁市华强路 95 号)和广西师范大学(桂林市王城 1 号)。有关考试具体安排在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上公布(广西招生考试院网址: www.gxeea.cn )。
(六) 对在专业考试中被认定专业考试违规的考生,广西招生考试院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进行处理,并将违规事实记入其电子档案。
附件: 1. 2007 年广西普通高校招生音乐类专业考试科目一览表
2. 2007 年广西普通高校招生舞蹈类专业考试科目一览表
3. 2007 年广西普通高校招生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考试科目一览表
4. 2007 年艺术类专业全区统一考试报名卡
广西壮族自治区招生考试院
二○○六年十二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