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条 理科试验班
我校的理科试验班(生命科学)和理科试验班(信息科学)两个专业只录取第一院校志愿的考生,且不录取艺术特长生。理科试验班实行滚动制。
第二十五条 中外合作办学
我校的经济学类(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安排在部分省市本科第一批次录取,且仅录取填报该专业志愿的考生。被我校其他专业录取且在国际学院办理报名手续的考生,可在入学前申请转入该专业学习。
第二十六条 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补充规定
我校招收身心健康,体检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以下简称《体检指导意见》)的考生。除《体检指导意见》规定的条目外,根据我校专业培养的实际要求,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作以下补充规定:
患有下列疾病者,我校有关专业将不予录取
1、轻度色觉异常(俗称色弱)不能录取的专业:理科试验班(生命科学)、农学、园艺、植物保护、种子科学与工程、园林、生物科学、生物技术、生态学、资源环境科学、环境工程、环境科学、动物医学、动物科学、草业科学、生物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食品质量与安全、葡萄与葡萄酒工程、工业设计、农业建筑环境与能源工程、土木工程、农业水利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化学、传播学等专业。
2、色觉异常II度(俗称色盲)不能录取的专业,除同轻度色觉异常外,还包括理科试验班(信息科学)、应用气象学、交通运输、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地理信息系统等专业。
3、不能准确识别红、黄、绿、兰、紫各种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的导线、按键、信号灯、几何图形者不能录取的专业:除同轻度色觉异常、色觉异常II度两类列出专业外,还包括土地资源管理、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电子信息工程、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通信工程、自动化、国际经济与贸易、金融学、工商管理、会计学、农林经济管理、农村区域发展等专业。
6、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携带者不能录取的专业:食品科学与工程、食品质量与安全、生物工程、葡萄与葡萄酒工程等专业。
患有下列疾病者,不宜就读相关专业
1、《体检指导意见》规定的相关条目。
2、嗅觉迟钝或丧失,不宜就读理科试验班(生命科学)、化学、生物科学、生物技术、应用气象学、生态学、资源环境科学、环境科学、农学、园艺、植物保护、种子科学与工程、园林、动物科学、草业科学、动物医学、生物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食品质量与安全、葡萄与葡萄酒工程等专业。
3、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携带者不宜就读化学等专业。
4、色盲不宜就读农业水利工程、水利水电工程等专业。
5、严重口吃或患有发音妨碍者,不宜就读通信工程、交通运输、英语、法学、国际经济与贸易等专业。
6、因我校各专业均有与农业相关的野外实习环节,因此建议肢体严重残疾、生活不能自理者不要报考我校。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三个月内按照招生体检规定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取得学籍。
第五章 其他
第二十七条 我校正在修订新的教学计划,并积极推进学分制,按学分收费、弹性学制、推荐免试研究生等方面将出台新的政策。
第二十八条 我校设有单项奖学金和专项奖学金,共计32项,获奖率约为60%。其中校长奖学金为全校最高荣誉奖,奖学金奖励最高金额5000元/人•年。单项奖学金主要奖励学习成绩优秀、品学兼优、综合表现突出或在科学研究、社会工作、文体活动以及各种校内外活动中取得突出成绩的学生,所设奖项为校长奖学金、学习优秀奖学金、科技创新奖学金等9项;专项奖学金是政府、知名企业、社会团体、个人或我校设立的奖学金,目前设有国家奖学金、宝钢教育基金奖学金、曾宪梓优秀大学生奖学金、曦之奖学金等23项。
第二十九条 根据国家关于资助经济困难学生的有关精神,我校采取多种措施帮助经济困难学生,建立了以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勤工助学、困难补助、社会资助、学杂费减免为主要手段的“经济资助”体系,建立了以提高经济困难学生知识水平为目的的“学业资助”体系、建立了以增强经济困难学生就业竞争能力为目的的“就业资助”体系和以培养经济困难学生“自强、自立、知恩、感恩、回报社会”思想意识为目的的“精神资助”体系。“四资助”体系保证了“不让一名经济困难学生因经济原因辍学”,增进了经济困难学生的综合素质,提高了经济困难学生的思想境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