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监督机制
1. 为保证保送生选拔工作的公平、公正,学校成立由职能部门、纪检部门和专家教授组成的专家组,对考生进行面试考核。
2. 保送生认定及录取结果须报校招生领导小组审批通过,同时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3. 中学及申请者应本着“诚信”的原则,保证推荐材料的真实可靠。我校将严格审查所有材料,对于弄虚作假学生,一经查实,将取消保送生的认定资格,对弄虚作假的中学将永久取消推荐保送生报考我校的资格,同时还将向相关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反映、追查。
六.本实施方案由兰州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七.材料寄送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天水南路222号 邮编:730000
收件单位: 兰州大学招生办公室(本科)
信封注明“保送生申请材料(本科)”。
联系电话:0931-8912116 8912098
传真(FAX):0931-8912229
网址:http://jwc.lzu.edu.cn E-mail: zsb@lz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