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教育部出台《2007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2007年艺术类专业招生各项工作时间较2006年提前。2月15日前完成省级统考,在2月底前公布合格考生名单,告知统考成绩和成绩分布并发放合格证书。
组织校考的学校于3月底前完成校考,并于4月15日前将校考合格考生名单上报省级招办备案。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的本科艺术类专业录取工作将于7月8日前完成。